出、入院制度
发布时间:2020-06-29 10:32:52本文来源: 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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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建立患者入院及床位统筹调配机制,保证符合入院标准的患者均可及时入院。规范患者出院的管理,方便患者办理出院手续。
2.范围
医院科室/部门、员工、医学学员、患者、来访者。
3.定义:无
4.内容
4.1 由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按病情决定病人住院。
4.2 住院处负责办理有关住院手续。
4.3 病人住院应登记联系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4.4 入院病人病情轻者,可自己办理住院手续进入病房。如病情危重者,由急诊或门诊医师或护士护送至病房,并详细交代有关事宜,同时补办住院手续。
4.5 入院后,医护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并介绍住院规则和病房有关制度。
4.6 由主管医师决定病人出院,出具出院后休息证明和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病房护理人员应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物品。
4.7 病人自动出院者,应在病历中记载清楚,告知病人家属预后,医院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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