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复印流程、时间、地点
发布时间:2020-07-10 16:47:33本文来源: 宣传科
分享到:
复印员对申请复印病案人员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收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登记,复印病案并开具复印病案交费单,申请人在收款处交费,复印员将病案复印件交申请人。
复印人员对申请办理复印病案邮递人员按相关规定收取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登记、开具交费单据,申请人在收款处交费后,到邮递处填写邮递详情单并缴纳邮递费。复印员在回收病案后7日内将病案复印件交邮递人员,邮递人员14日内负责邮递至指定地点及人员。
病案室地点:住院部二号楼二楼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