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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0-06-29 10:44:19本文来源: 宣传科

门诊调剂室工作职责

一、从事调剂工作必须是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三、遇有药品用量用法或其他不适应用药情况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四、认真做好效期药品的管理,严禁过期失效药品的发出。

五、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办理,处方使用专用处方,处方量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六、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或由发药人核对。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字。

七、药品包装要标示清晰、结实、清洁、美观。发出的药品应当注明用法用量。发药时必须向患者或临床医护人员,讲清药品的服用剂量、方法和注意事项。

八、调剂台、储药器具等设备设施等应保持清洁完好,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九、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不得进行与调剂工作无关的活动。


急诊调剂室工作职责

一.药剂科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临床医疗工作的需要和要求,设置相应的值班。

二.参加调剂室值班的人员必须是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并在药品调剂岗位工作至少半年以上,经考核能够独立承担值班工作。

三.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急患者之所急,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

四.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齐,工作区与休息区分开。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


病房调剂室工作职责

一.从事调剂工作的必须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二.由高年资药师对医嘱,审核后的医嘱方可进行调剂,遇有用药不适宜情况时,由审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三.调配完成后的由另一药师进行核对后方可发药,摆药单由调剂人和核对人员双签字。

四.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的操作规程,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五.认真做好效期药品的管理,严禁过期失效药品的发出。

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的处方调配按“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七.做好处方分类统计登记工作,各类处方应按规定分别存放,定期上报统一销毁。

八.认真做好药学服务工作,及时与临床科室及医护人员沟通,通报药品供应情况和介绍新药。  

九.调剂台、储药器具等设备设施等应保持清洁完好,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十.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不得进行与调剂工作无关的活动


中药房工作职责

一.从事调剂工作的必须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二.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三.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其他不适应用药情况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四.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

五.认真做好效期药品的管理,严禁过期失效药品的发出

六.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或由发药人核对。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字。

七.药品包装要标示清晰、结实、清洁、美观。发出的药品应当注明用法用量。发药时必须向患者或临床医护人员,讲清药品的服用剂量、方法和注意事项。

八.做好处方分类统计登记工作,各类处方应分别存放,定期上报统一销毁。

九.调剂台、储药器具等设备设施等应保持清洁完好,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十.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不得进行与调剂工作无关活动。


中药煎药室工作职责

一、煎药室人员收到药剂后,应详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门诊号或住院号、剂数、每剂煎药袋数。每袋留药液量、煎法等。经核对无误后再收药本上签收并记录取药时间。如果有疑问,应及时与医生、药师联系,注意与患者定取药时间。

二、煎药时认真执行“煎药操作规程”,保证煎药质量。对先煎、后下、另煎、冲服、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需特殊处理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处理。内服、外用药严格区分。

三、煎药卡标签从取药时起,必须紧随药袋、浸泡容器、煎煮容器、包装容器转移。

四、因病情需要急煎的中药,煎药室必须立即调整煎药次序,优先煎药。

五、煎药室应有收发药记录、煎药记录及差错事故记录。

六、药品煎干或煮焦严禁使用,应丢掉,重新配方煎煮,包装打袋时总阀门未关闭造成药液流失,不许用煎煮过的药品再煎煮,应丢掉重新配方。

七、药品煎煮好后,包装打袋,清点数量,贴好标签以备取药人取药。

八、煎煮用具、容器、煎药机每煎好一次药剂后,应清洗干净,以备下次煎药使用。停止煎药时请关掉电源开关。

九、煎药过程中严禁离岗,其他非本室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煎药室,不得进行与煎药工作无关的活动。煎药人员严禁私自将剩余药液送人或自用。煎药室消耗用品(煎药袋、塑料袋等)严禁送人或自用。

十、煎药人员应穿工作衣、戴工作帽、戴煎药手套工作,做好个人卫生,严禁煎药手套与打扫卫生手套同用。

十一、以上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如违反,按院内规定处罚。

十二、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点等,注意安全隐患。



中心摆药工作职责

一、配备拆零分装工具,剪子、酒精棉球、瓷盘、拆零药袋,保持拆零分装用具的清洁卫生,并有拆零分装用具和药品集中专柜。

二、药品拆零分装必须在药品分装室内进行,分装前应做好清场。

三、拆零分装药品的用具须定期消毒,进入药品分装室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并注意个人卫生。

四、对拆零分装药品须检查其外在质量,分装前应仔细检查拆零分装药品的质量与批号,确保质量与效期合格后方可拆零分装,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可拆零分装。

五、拆零分装药品时应经双人核对,注明拆零分装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及分装数量,并进行登记签名。

六、拆零分装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品。


药库工作职责

一、药库是药品供应的中心,主要负责药品的采购、保管和供应工作。

二、在药品(库)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收受药品回扣或其它变相回扣。

三、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据库存和临床用药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经科主任审批后,向药品经营企业采购药品。

四、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的采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凭专用印鉴卡(证)和申购单,到指定的经营单位采购。特殊药品的保管、使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在药品保管上实行“五专”即:专人、专柜(库)、专账、专册、专用处方。

五、应经常保持药品库内,干净整洁,定期通风,做到“五防”即: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霉变;常温库、低温库、冷藏库每日记录温度、湿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六、药品分类码放,垛位与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10 厘米;与墙壁的距离应不小于10 厘米,并有明确的标识。

七、药品入库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验收核对。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药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及有效期;严禁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进入内。

八、药品库房建立完整的药品明细账目,做到账物相符。应定期盘点库存,并将盘库情况和结果详细记录。

九、管账与管物、采购与库房保管等工作分别由专人担任。

十、药品库禁止非库房工作人员入内;严禁在库房内吸烟;严禁在库房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十一、库房内外配备齐全的消防灭火和防爆器材,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十二、药品库房划有专门的药品待验区、合格区、不合格品区。


临床药师工作职责

为了进一步加强临床药学工作的管理,促进我院临床药师制度的发展,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我院建立临床药师工作制度。

一.临床药师由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药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临床药师专业规范化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担任。

二.临床药师应当以服务患者为中心,遵循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治疗指南和循证医学原则,积极参与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三.临床药师应当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实施与监测,重视临床用药的理论总结和用药实践经验的累积。

四.定期参加临床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

五.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进行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负责收集、整理和核实ADR报告并及时上报。

六.指导临床医护人员合理使用药品、管理好药品;为临床提供最新实用的药品信息和药物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七.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

八.临床药师必须坚持面向临床,为患者和临床服务的宗旨,虚心向临床学习,经常与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和交流,使其真正成为医疗团队的一员。

九.注意了解和收集国内外药学和临床用药最新发展动态,加强药学和临床医学的理论学习,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十.定期向药学部门领导汇报参与临床用药和临床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向药剂科的药学技术人员通报临床用药情况和趋势,以便于相关科(室)掌握临床用药动态,保证临床安全合理的药品供应。

十一.临床药师下临床的各项工作,都应有详实的工作记录和相关的工作报告,并分类建档保管。


药剂科质控小组职责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药品质量与医疗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药剂科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二、目标

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药学质量达到提高一个新的台阶,“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药学服务质量为主题。

三、健全二级质量管理组织

设立药剂科质量管理小组,质控小组负责人有工作独立性,由药剂科主任、药房班组长及临床药学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行使质量管理职能,负责药品发放、保管、养护中的质量工作,建立药品质量档案,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对科室的药品质量全面管理。

四、健全规章制度

1.严格执行药剂科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

2.重点对以下关键性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储存、效期、保管管理制度

(2)处方调配质量管理制度

(3)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五、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教育,增强法律意识、质量意识。

1.实行资格准入制度,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

2.定期举办业务学习,重点学习药事法规和了解最新药学动态,使药剂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技术水平

3.对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个别强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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