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定价及价格公开医疗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0-07-01 08:25:55本文来源: 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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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台市医保局〔2020〕26号,《烟台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2020年版)》的规定,参照烟台市县市区医院现行收费标准,我院拟收取下列自主定价及价格放开医疗服务项目,具体如下: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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